的甩甩手,心道:瞄都没瞄,手比眼还准么?对面弓手也射倒了,弩机也空了,青竹也来不及细想,挂上弩,抄起自己那柄效节银枪,有模有样的朝着败军追杀了下去。
两条腿的哪有四条腿的跑得快,三百步内,冲锋马队已经插入了逃散的人群中。最要命的是,这帮作为佯攻的饵兵,多半是刚招募没多久的新兵,之所以让他们做佯攻,就是因为大部分人有夜盲,夜间离了火光不能视物。
原本以为就是示威,吸引城上的注意力,给上下游放空护城河的队伍打掩护。谁料想碰上马乐长这个吃生肉长大的,两百人的队伍,居然真敢出城作战,居然还有重甲骑兵,居然还就这么直挺挺的杀了过来,居然还就打破了盾阵。
马蹄声由远及近,传入新兵耳中,如索命之音。老兵们对这种情形再熟悉不过,重骑的任务便是如此,冲阵杀敌。重骑队纵马疾驰,在人群中横冲直撞,偶有贼军拼死反抗,骑士也只需轻挥长枪,便能拨开刺来的兵刃。骑兵冲锋,速度极快,数百斤的战马,再加上马背上的骑士,上千斤的冲击力,势不可挡。
目不能视的贼军,犹如无头苍蝇般发疯似的往回跑,恨不能多长出两条腿来,慌乱中自相踩踏者不计其数。混乱之中,只要倒下,便会遭遇人踩马踏,绝无生还可能。冲阵五六百步距离,钱弗钩感觉马前压力一轻,已然破阵而出。他勒住马匹,重骑兵们纷纷聚拢过来。再看四周,贼军们如鸟兽散,哭喊嚎叫着往回跑,声嘶力竭,涕血满面,整个场景宛如人间炼狱。钱弗钩征战多年,面对如此惨状,早已心如磐石。他抬起面罩,低头借着微弱的火光,瞅了瞅自家坐骑的马蹄,满意地点了点头。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马蹄上的血泥了,也很久没有闻到战场上那刺鼻的血腥味了。他深深吸了口气,无比享受。做了七八年大掌柜,天天迎来送往,精打细算,他都快忘记纵马驰骋、浴血奋战的感觉了。今日终于得偿所愿,这样的好事,岂能让马康抢了去。
钱大堡主在战场上巡视了一下,发现还有少部分贼军想要重新集结,不过跑马岭山前的平路太窄,不够迂回,自己带的人也太少,算了,料他们也不成气候,家主下令只能冲五百步,这都冲出来快两里地了,见好就收吧。钱大堡主高举右拳,众骑皆勒马立定,老钱右手画圈,超城堡方向一挥,看也不看战场,约束着兵马回城去了。
青竹在马背上厮杀得昏天黑地,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枪尖扎进敌军后心的触感,有些人素来就是心大,完全没有杀敌后的那种神经敏感。这一刻他感觉自己仿佛与这个世界